發布時間:2021-04-26 13:55:14 中國財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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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顯示產業發展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新型顯示器件生產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和凈化室配套系統、生產設備零配件,對新型顯示產業的關鍵原材料、零配件生產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進口關稅。
通知明確,承建新型顯示器件重大項目的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間進口新設備,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對未繳納的稅款提供海關認可的稅款擔保,準予在首臺設備進口之后的6年(連續72個月)期限內分期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6年內每年(連續12個月)依次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總額的0%、20%、20%、20%、20%、20%,自首臺設備進口之日起已經繳納的稅款不予退還。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主任許文表示,新政策將通過減輕產業稅收負擔,激勵企業研發等支持新型顯示產業發展,加快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比如,對相關材料免征進口關稅,可以減輕國內新型顯示相關生產企業的研發和生產成本,推動提高國內新型顯示產業的技術進步。而對進口新設備的在首臺設備進口之后的6年(連續72個月)期限內分期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的政策,則減少承建新型顯示器件重大項目的企業在進口設備上的資金占用,并相應減輕其融資負擔。這也與我國“十四五”規劃綱要中提出的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和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政策方向是一致的。
另外,從鼓勵新型顯示產業創新發展的角度看,許文認為,在落實目前已經實施的更大力度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普惠性政策基礎上,還可考慮按照“十四五”規劃綱要中提出的“拓展優化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和激勵政策”方向,比如增加對有關新型顯示器件相關企業購入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企業所得稅抵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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