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11-01 10:41:56 北京物流公共信息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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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下午,為規范網絡零售價格行為,提醒經營者依法促銷,規范競爭,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東城區發展改革委物價檢查所,在東城區聯合召開“雙11”價格促銷提醒告誡會。
參加會議的有京東、國美、當當、美團、亞馬遜、王府井百貨大樓、沃爾瑪、菜百等18家企業。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有關領導對與會企業提出了具體要求。
會議強調,在網絡上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同實體店一樣,自覺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禁止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防止出現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低標高結等價格違法行為。
會議要求各網絡零售企業加強價格自律,樹立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意識。建立和完善內部價格管理機制和糾錯機制,加強對價格促銷方案的事前審查,促進價格行為更加規范。
近幾年,為了規范網絡零售企業的價格行為,本市價格主管部門定期通過政策培訓、提醒告誡及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不斷增強經營者守法意識,加強行業價格自律,首都市場價格環境逐步優化。
據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本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及時制止和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保持12358價格舉報熱線暢通,依法受理群眾價格投訴舉報。對群眾反映的涉嫌價格違法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法嚴肅處理并向社會公開。
“虛假優惠折價”如何認定?
記者了解到,根據國家發改委去年6月發布的相關解釋,“虛構原價”是指經營者在促銷活動中,標示的原價屬于虛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從未有過交易記錄。
“虛假優惠折價”是指經營者在促銷活動中,標示的打折前價格或者通過實際成交價及折扣幅度計算出的打折前價格高于原價。
“原價”則是指經營者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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