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07-30 11:45:57 惠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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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惠東縣公安局獲悉,為深入開展“3+2”打擊行動,嚴厲打擊不法分子利用物流寄遞從事涉恐、販毒、走私及危爆物品、槍支彈藥、管制刀具運輸等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規范物流寄遞行業管理,確保物流寄遞渠道安全暢通,該縣日前下發《關于在全縣實行物流寄遞實名登記制度的通告》,實行物流寄遞實名登記制度,有效期5年。
寄件人收件人身份等信息至少保存一年
《通告》稱,物流、寄遞、托運企業及郵政、快遞企業在收寄過程中,應當主動告知寄件人如實填寫寄遞詳情單,并檢視寄件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代理取件時,必須采集代理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及聯系電話等個人信息,明確告知其應當承擔的安全防范義務和法律責任。
寄件人、取件人不能出示真實、有效身份證件,或經查驗人驗證不符的,物流寄遞企業不予收發。
《通告》還要求,物流寄遞企業應當配制和使用具有公安部第二代身份證驗證功能的智能信息采集終端設備,對交寄人、取件人及其代理人提供的身份證件現場進行登記、核對及采集,物品實名登記信息需實時上傳至“廣東省物流寄遞實名制登記信息安全監管平臺”。同時,應當對交寄人、取件人及其代理人身份信息實行信息化管理,將寄件人、收件人及其代理人的真實身份信息以及收發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重量、收寄時間、收件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錄入計算機電子化管理,記錄保存期不少于一年,以備查驗。
發現寄遞物為違禁品應向公安機關報告
針對廣大市民關心的身份信息安全問題,《通告》指出,物流寄遞企業及其工作人員對交寄人、取件人及其代理人信息應當保密,如違反保密規定,給國家、企業、個人造成損失的,視情況追究相關單位及個人責任。企業在收寄過程中發現有毒品、易制毒化學品、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國家規定違禁物品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調查核實。
《通告》強調,物流寄遞企業和廣大客戶要提高對物流寄遞物品實名登記制度重要性的認識,積極配合物流寄遞實名登記工作,堅決杜絕非實名收寄物品現象發生。對違反實名登記制度規定,在物流寄遞物品中混入毒品、槍支彈藥及其他違禁物品,給國家、社會、公民造成損失的,并因虛假身份登記致使犯罪嫌疑人逃脫法律制裁的,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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