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PMI發布的說明
發布時間:2012-02-01 09:05:42 科技信息部
關注中物聯
我會本著從大局出發、保持中國PMI健康、穩定發展,經與國家統計局商定,自2012年2月起,月度PMI以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國家統計局服務業調查中心名義發布,并進一步明確,指數繼續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負責向社會發布。
借此機會,感謝社會各界對PMI的支持和關注,我會將一如既往做好PMI調查與發布工作。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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