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起網購7天無理由退貨正式實施!
發布時間:2017-03-02 10:18:24 和訊網
關注中物聯
時間即將進入3月份,而隨著“315”消費者權益日的臨近,針對網購投訴和糾紛的關注度也開始升溫。
7類網絡購買商品不適用
于7日內無理由退貨規定
《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自3月15日起正式施行,7類網絡購買商品不適用于7日內無理由退貨規定。
4類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1、消費者定做的商品;
2、鮮活易腐的商品;
3、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4、交付的報紙、期刊。
此外,還包括3類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商品:
1、拆封后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
2、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
3、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同時,網絡商品銷售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辦法將依規對銷售者予以處罰:
1、未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擅自以商品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為由拒絕退貨,或者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的;
2、自收到消費者退貨要求之日起超過15日未辦理退貨手續,或者未向消費者提供真實、準確的退貨地址、退貨聯系人等有效聯系信息,致使消費者無法辦理退貨手續的;
3、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超過15日未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的。
相關閱讀
每日 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