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11-17 10:01:25 寧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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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開始前,央視財經記者分別應聘到深圳兩家快遞公司,暗訪快遞服務情況。記者看到,分揀員往往采取最簡單粗暴的方法,直接將快遞扔到相應的區域。不少員工將大件的快件當成了桌子,或是當成凳子一屁股坐在上面。私拆快件包裝,看到快件里有吃的或者是能用的東西就拿出來,在這里似乎司空見慣。
11月16日《揚子晚報》
應該說,政府部門在規范快遞服務方面下了很大力氣。一方面是各項標準不斷完善,《快遞業務操作指導規范》、《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等制度規范先后出臺,對分揀時的量化指標進行了明確規定,甚至具體到“快件分揀脫手時,離擺放快件的接觸面之間的距離不應超過30厘米,易碎件不應超過10厘米”。同時明確了相應罰則。然而,操作規范也有了,違法后果也明確了,種種快遞亂象依然禁而不止。
究其原因,監管的缺位導致相關制度法律在執行中大打折扣。根據規定,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于野蠻快遞的監管和處罰,但在現實中,郵政部門不可能對每家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進行實時跟蹤。從收件到運輸再到派件,快遞公司像是一個“獨立王國”,種種快遞亂象都是內部人員心知肚明。而公司經營者出于自身利益考慮,往往對員工的野蠻行為睜只眼閉只眼。由于監管的缺失,盡管野蠻快遞幾近成為公開的秘密,但鮮見有快遞企業因此受到處罰,一些從業者愈發有恃無恐。
要想從根本上遏制快遞亂象,就必須解決“誰來監督”的問題。在外部監督作用有限的情況下,對于不遵紀守法的快遞企業,還是要想方設法從內部攻破堡壘。在即將出臺的《快遞條例》中,可以引入“吹哨人”制度,鼓勵內部員工監督舉報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給予獎勵,并為舉報者嚴格保密。實踐證明,“吹哨人”制度既可以填補政府監管不到位的空白,又可以節約監管成本。只有讓廣大快遞從業者都成為潛在的監督者,一旦發現問題,立即吹響哨子,快遞亂象才會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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