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能容許快遞單成“泄密單”?
發布時間:2016-09-09 09:16:56 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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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考上大學的山東女生徐玉玉,因近萬學費被騙走而猝死,引發廣泛關注,個人信息被泄露再度成為輿論焦點。近日,有市民向媒體反映,有人在網上叫賣福建地區的快遞單,泄露客戶信息(包括姓名、電話、家庭住址等),“快遞單打包出售,平均每張賣6分或8分錢”。(8月31日中國新聞網)
徐玉玉因近萬學費被騙走而猝死,一時間成了人們熱議的話題;警方及時破案,該案所有嫌疑人全部被抓獲,再一次引發了人們廣泛的熱議。誰說電信詐騙案難破、被騙走的錢難于追回,但通過“徐玉玉案”可說明只要動真格,沒有什么案子是破不了的。
“徐玉玉案”還未平息,現在又有人在網上公開并明碼標價叫賣快遞客戶個人信息,如果買家認為是假的,還可以當場“驗貨”。這真是膽大包天,簡直是頂風作案。筆者認為,既然你敢“公開叫賣”,我就敢“公開抓你”。作為相關職能部門尤其是公安機關就要及時出重拳狠狠打擊,并要“追根查源”一抓到底。
之所以現在電信詐騙案屢禁不止,一年被騙走好多個億,主因是相關部門監管不夠、打擊不力。如果相關部門把防騙識騙宣傳當著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如果職能部門及相關企業單位為個人信息安上一把“保險鎖”,如果多部門緊密聯手,及時行動,發現一起詐騙案就一追到底,不破案不罷休,那犯罪分子哪還敢“興風作浪”呢?
當然,明槍好躲,內鬼難防。為什么電信騙子行騙總是屢屢得手?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與監管上出現漏洞和一些內鬼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出賣公民個人信息有關。刑法修正案(九)明確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也就是說,對個人信息泄密者不能放任自流,對明的暗的叫賣者或購買者,雖然查處有一定難度,但只要相關部門抱著對人民利益高度負責的態度,就一定能把隱藏的“內鬼”抓出來。
快遞單竟然成了成“泄密單”,如果不及時打擊“叫賣者”的囂張氣焰,不給犯罪分子一點顏色看看,不知又會有多少人會成為第二個“徐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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