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四季度,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九條,對郵政企業提出的撤銷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郵政營業場所申請進行審批,經審核同意撤銷57個營業場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十五條,對郵政企業提出的停止辦理或者限制辦理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業務申請進行審批,經審核同意5個郵政普遍服務營業場所停止辦理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業務。審批結果如下:
表一:準予郵政企業撤銷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郵政營業場所
.jpg)
.jpg)
.jpg)
.jpg)
最新政策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廣應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的通知
-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
- 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印發《北京市加快國四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促進更新輕型新能源貨車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 國家外匯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發 《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