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自2014年的跨境電商進口試點正如火如荼,今年6月10日利好再出,發自國務院的《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強調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用“互聯網+外貿”實現優進優出,打開了新的經濟增長局面。從實操角度以及經驗來看,要進入跨境電商大門必須走通電商、物流、支付、政務四大平臺。
1.電商平臺
要開展跨境電商進口,首先要考慮的是做跨境貿易的電商平臺,這個可理解成符合國家監管規定的網上商店。這個店可以是開在第三方平臺上的旗艦店,如最知名的第三方平臺天貓國際,也可以是自建。通常符合規定的第三方平臺(如天貓國際等)其知名度高、流量大、品類豐富,但開店門檻高;而商家自建平臺,其優點是自主靈活,不受大平臺營運規則的限制,但是在項目初期需要一定的投資和技術消耗,要求較強的運營能力,引流難度大。
無論選擇哪一種,所選平臺都必須是關檢認可的、可以獨立與海關國檢實現系統對接的平臺,其功能必須具備接受訂單、實現網購及支付信息,并能向海關和物流平臺推送訂單實現數據交流。
2.物流平臺
根據運行規則,電商平臺必須與物流平臺相結合才能實現跨境電商進口清關,這是根據海關“三單獨立推送”的監管要求設定的。由此看來,物流平臺才是國家監管部門重點監管的對象,正是B2B2C中間的那個B——既代理業務又接受監管,順便說,有些觀點以為中間的B是貿易的第二方或者國內承接人,這是錯誤的。
物流平臺才是B2B2C中間的那個B,它接收電商平臺的訂單,產生運單并向關檢推送,它的重要功能組件包括:符合關檢要求資質的經營主體(物流公司),保稅倉,B2B2C報關系統(與關檢系統實現對接了的),其他配套部分。狹義地理解,這里所說的物流平臺其實是一個報關體系,它帶有保稅倉這個關鍵部分,所以這個模式又被指稱為保稅倉進口。這個平臺其實還有待延伸,前端需要嫁接國際運輸、海外轉運倉,后端則還需要駁接國內快遞才夠得上一個完整的物流體系。
3.支付平臺
與國內電商相比,跨境電商的支付多了一道付匯(出境)功能,而這功能必須持有互聯網跨境支付牌照的支付機構,才有資格實現。而該支付(付匯)的合法前提是個人消費訂單的真實性。個人消費訂單產生于受監管的電商平臺,對應在支付平臺上則產生支付信息,該支付信息被嚴格要求由支付平臺獨立推送給海關。由此支付平臺也是要與關檢系統進行系統對接的。
支付平臺是電商平臺上實現支付功能的板塊,而選擇一個符合廣大消費者支付習慣、符合關檢監管要求的支付平臺對于外貿電商來說可以說是非常重要的,關乎市場開拓的大局。當前支付寶、財付通、快錢、通聯、匯付、銀聯、易寶支付、錢寶等支付機構,均陸續獲取資質并開辦了跨境支付服務,選擇面越來越廣。
4.政務平臺/服務平臺
跨境電商跟傳統外貿一樣離不開如下部門的支持,就是:關、檢、稅、匯。
因此跨境電商政務平臺指的就是一個配套給跨境電商的政務服務平臺,理論上關、檢、稅、匯都應該接入并通過系統運行進行監督支持的,但目前僅有海關、國檢上馬了運作系統。
目前,跨境電商政務平臺往往被理解為外貿企業進出口通關提供便利服務的系統平臺,由海關、國檢接入和監管。商家的貨物在通關時,采用“三單對比”的方式進行監管。“三單”即指電商企業提供的報關單、支付企業提供的支付清單、物流企業提供的物流運單。“三單”數據確認無誤后,貨物即可放行。
未來的政務平臺還將對接各個政府部門的監管統計系統平臺,便于各地政府的職能部門之間公共信息的搭建,及企業進行信息查詢。服務流程包含檢驗檢疫,實現納稅退稅、支付結匯及銀行結匯一系列功能等。因此,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其“綜合”的含義囊括了金融、通關、物流、退稅、外匯等代理服務,是可以一站式解決跨境商家遇到的外貿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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